生态科学

中央环保督察组: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与中央要

新华社昆明7月15日电(记者赵培然、高静)中央第八届生态环保督察组7月14日向云南省反馈意见。督察认为,虽然云南省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在环保工作方面,与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,还有较大差距。

2021年4月,巡视组对云南进行巡视,启动为期一个月的第二轮环保巡查。督察指出,部分同志对云南生态环境脆弱敏感的性质认识不清,有盲目乐观的倾向。昆明市正在围绕滇池发展,打造环湖城市。滇池湖畔地区,特别是草海湖畔地区,受到房地产项目的侵占,滇池生态空间受到严重挤压。

另外,一些地方对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敢承担责任,责任不到位。一些省级河(湖)长“只指挥不打”,一些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。

督察认为,高原湖泊保护管理形势依然严峻。 2020年,9个高原湖泊中有7个水质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。齐鲁湖水质由2019年V级恶化至2020年劣V级。

玉溪市通海县投资7.3亿元建设环湖截污工程。截获的污水在雨季通过闸门排入齐鲁湖。通海县甚至通过圈地稀释等方式弄虚作假,扰乱了国控水质监测点的采样环境,造成水质改善的假象。

同时,高原湖泊保护条例要求采取保护或利用规划等配套措施,但各市直到2018年后才集中规划,高原湖泊保护利用没有“规矩”跟随很长一段时间。有的地方湖泊保护管理系统性思维不足,规划管控不力。抚仙湖岸线和缓冲区缺乏科学规划和控制,开发强度高。 “退而进”、“文退商进”、“湖景治理”等现象突出。

督察指出,云南部分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存在突出短板。云南省生活污染防治基础设施负债多,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;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;部分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突出;重金属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;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。

督察发现,云南生态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。部分地区过度开发,部分地区天然林面积减少。此外,云南省现有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约8000座,破坏土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,但生态修复工作严重滞后。

检查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问题进行了梳理,已按有关规定移送云南省委、省政府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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