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科学

贵州 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

来源:人民网-人民日报

今年年初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》,赋予贵州省“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”的战略定位,并围绕这一定位提出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,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注入强大动力。

立足新起点,贵州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的导向,着力改善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,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健全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体系,积极推进低碳循环发展,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。

改善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。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,需全面提升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和质量,持续推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。

贵州将科学推进岩溶地区石漠化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,用好国家支持苗岭、武陵山区、赤水河流域等一体化保护修复的政策,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。力争到2025年,治理石漠化面积3550平方公里,石漠化面积占比下降到10%以内,湿地保护率稳定在55%以上。加大对乌江、南北盘江、红水河、清水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,实施重要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,对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和历史遗留矿山实施生态恢复。

用好国家优先支持贵州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政策,对处于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区的人员分批实施避险搬迁,进一步加强同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,全力争取支持,力争今年内启动实施。

实施赤水河、乌江、清水江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,推进流域涉磷涉锰和白酒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,做好马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。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工程,力争到2025年,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%。

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,深入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,加快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,力争到2025年建成国家储备林1098万亩,完成低产林改造1000万亩,实施森林经营面积5000万亩;稳妥探索开展人工商品纯林树种结构优化调整试点,大力发展林下经济。全力推动梵净山、大苗山创建国家公园。

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,落实长江十年禁渔,建设有害生物风险防控治理体系,力争到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‰以内;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,实施黔金丝猴、楠木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工程。推进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,加强草海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。

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。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,需深入开展水、大气、土壤等环境治理工程,健全污染防治体系,实现天更蓝、地更绿、水更清、环境更美好。

贵州将坚持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,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,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。加强工业固废治理,深入开展工业尾矿库、工业渣场综合治理。实施磷、锰、赤泥、煤矸石污染专项治理,推动磷石膏、锰渣等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和工程应用示范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,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。开展新型高效低残留药剂、生物农药、专用肥、缓控释肥、配肥等试验示范。进一步完善农田地膜残留和回收利用监测网络,建立健全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。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工程,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,实现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。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飞灰利用处置示范工程,实现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。提高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。加强新污染物治理。

健全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体系。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,需加快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,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制度体系、公益诉讼和执法司法制度,更多运用经济杠杆和法治方式进行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。

贵州将加快推动赤水河流域等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,将赤水河流域打造成践行“两山”理念生动实践的样板典范。探索与长江、珠江中下游地区建立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,持续推进赤水河云贵川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,积极探索西江滇黔桂粤澳、沅江湘江、都柳江黔桂等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,推进市场化、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,拓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渠道。积极探索开展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和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,加快研究建立生态产品交易中心,打造生态权益交易数据平台,定期举办生态产品推介博览会。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,探索建立用能权、用水权交易机制。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,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地方立法,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和第三方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机制。探索将生态产品总值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,实施经济发展与生态产品总值“双考核”。探索创新山地生态系统保护利用模式,建立健全用途管制规则,在此基础上探索促进山地特色农业和山地旅游发展的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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